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

dcfever : 為左影相,可以去到幾盡?談談攝影道德的10宗罪

原文
http://www.dcfever.com/column/read.php?id=3607

為左影相,可以去到幾盡?談談攝影道德的10宗罪
發表: 舜舜Daddy  類別: 記事‧感想‧分享  發表時間: 2015-11-19 23:04:33
為了拍攝一張曠世傑作,背後所付出的心血外人未必理解;然而有些時候,若太過追求靚相而忘記(甚至刻意違反)攝影道德,所引起的後果,可能連相片帶來的名利也補救不了。縱使這樣,仍然不斷有人繼續做出類似行為,難怪阿寶會說:
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
1) 違反禁止攝影/閃燈/腳架規則
一些場所例如動物園、博物館、文化遺產,列明禁止使用閃燈/腳架/甚至攝影,是有它的原因,主要是想保護場地或動物免受傷害。最近一些地方亦開始禁止自拍棍或航拍,看看早前日本姬路城被航拍機撞擊的新聞便明白為何了。

*Image from 新戶新聞
2) 不理被攝者感受/侵犯私隱
街拍其一個主要題材是路上的陌生人。但是並非所人都願意被不認識的人拍照,因而產生反感。至於以下這種拍攝手法,小弟便不敢恭維了。
即使是拍攝熟人也一樣,例如孩子,若他們不喜歡,但卻要被迫影相,結果只會令他們對攝影越來越抗拒。更何況找來靚毛攝影師拍情色寫真集賺錢…
3) 對他人構成不便
拍友爭靚位影靚相阻住其他影友固然不對(我也試過在靚位太投入影耐左被投訴),阻人搵食就更加罪大惡極。像婚禮,主人家都已經請了專業攝影師,仍有很多賓客只顧拿著相機/手機+自拍棍+閃光燈拍照,阻礙攝影師工作
*Image from Corey Ann
4) 一心只為R jetso(貪便宜)要求免費贊助但又看不起攝影師的客人
最近的媽媽會以like代工資並聲稱商機無限事件,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,在下也無需多解釋。不知何時開始,我們都喜歡了R jetso,可能小時候常常聽的那句「執輸行頭,慘過敗家」已經植入腦袋深處化成潛意識吧?貪便宜是人之常情,但事件中的「被告」更大問題是,對攝影師欠缺尊重。自從數碼科技令到攝影普及化後,大眾似乎產生了錯覺,以為攝影是一門很容易的工作,「阿豬阿狗」也能做得到,於是把它越看越低。然而真正的專業攝影,並非一般人想像那麼簡單,專業器材、影樓、電腦需要資金,拍攝需要技巧(除非你真的沒有要求),前期準備,後期製作需要時間。一輯專業水平的作品,和業餘人士拍的照片,質素是有區別的,這就是付出金錢所得到的service。既然不捨得花錢,或者不懂得欣賞,那便乾脆不用請攝影師了,自己拍攝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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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 為了入行免費接工作的新手攝影師
有供必有求,市場上有這樣的客人,是因為有願意免費工作的攝影師;若所有行家都堅持收費,客人沒辦法只能比錢。問題又回到,數碼攝影普及化後,器材成本下降同時質素上升,用入門FF DSLR加副廠鏡頭已經足夠拍攝一般照片。門外漢抱著「攝影是一門很容易的工作」心態入行想分一杯羹,為了儲portfolio而免費工作。我不是一竹竿打一船人,當中一定有些具備成為專業攝影師的條件,也有不少成功例子,但更多的是有心無力,很快便被淘汰。當越來越多這種免費攝影師出現,市場生態便會遭受破壞,連帶其他專業攝影師也會受牽連,個別行家更因為捱不下去而選擇輕生
6) 化身網上判官,拍照上載然後號召網民進行公審
近期大熱的關愛座事件,令到人心惶惶,很多人寧願站著也不敢坐關愛座怕被人拍照放上網。像這張照片:

*Image from HK Golden / photoblog.hk
表面上好像是年輕人不對,但原來真相是,關愛座旁邊有空位但媽媽卻不知為何站著不坐,還有就是拍照上載者是孩子的爸爸,把這種誤導人的照片放上網到底背後有何目的呢?
很多時候,我們所看見的,只是事情的部份,並非全部,一時間很難定對錯;讓座與否,背後有其原因,可能當時人受了傷或患病;外人只憑片面之詞便群起圍攻,這和網路欺凌又有何分別?
我平時帶著5歲的兒子乘搭交通工具,遇到讓座的機會很少,其實這樣對他更好;孩子從小日子便過得太舒服,養成惰性,反而害了他;相反舜舜看見老人家還會主動讓座,不只令我感動,其他乘客看見也很高興。
7) 破壞環境/生物
踐踏、摧毀花草,擺拍和虐待小動物,一窩蜂湧去熱門地點拍照然後留低大量垃圾,這些行為令人反感,甚至影響公眾對攝影人的印象。

*Image from 沙遊記攀山攝水
8) 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
對於業餘愛好者來說,攝影只是興趣,為了拍照而受傷,那又何必呢?自己一個人及有經驗的話還好,若和朋友/家人一起,更應該加倍小心,避免他們遇上意外。轉貼兩則來自photoblog.hk的報導:
以下這段影片,有拍友在單車比賽途中把鏡頭伸出賽道結果導致單車選手受傷,實在令人髮指。
9) 造假
一些攝影比賽列明嚴禁造假,但還是有人以身試法,最終還是被揭發
*Image from 台北攝影學會
10) 偷相
比造假更嚴重是偷相。覺得照片美,可以學習它的技巧,自己試拍,但連這也懶得做直接偷相當成自己的作品,又或者偷來做其他用途(例如內容農場),是最缺德的行為,絕對不能原諒。
中時
被偷相攝影師:徐聖淵
總結
最後引用兩個經典例子讓大家反思一個問題:到底攝影有幾重要?重要到什麼地步連道德也可以不顧?何時應該放手?
1) 攝影師Kevin Carter在蘇丹拍攝飢渴交迫的小孩被禿鷹在後方虎視眈眈的照片,奪得普立茲獎,但Carter在3個月後自殺身亡。
http://www.unbelievable-facts.com/2013/12/kevin-carter-committed-suicide-3-months.html
kevin-carter-vulture
*Photo by Kevin Carter
表面上Carter好像對小孩袖手旁觀,真相是,當時他和其他攝影師跟聯合國救援組織一起工作,組織的飛機到當地派發食物給居民,相中孩子的父母正忙著領食物所以沒有空照顧她,而Carter拍照後亦把禿鷹趕走。但是公眾和輿論,工作和生活,一幕幕揮之不去的殘酷畫面,對他構成的壓力,再加上摯友剛離世不久,終於令他崩潰。以下是他的遺言:
“I am depressed … without phone … money for rent … money for child support … money for debts … money!!! … I am haunted by the vivid memories of killings and corpses and anger and pain … of starving or wounded children, of trigger-happy madmen, often police, of killer executioners…I have gone to join Ken if I am that lucky.”
2) 攝影師Al Diaz在公路上遇見女士求救,選擇放下相機先替嬰兒尋求協助,待情況穩定後才遠離現場低調拍照,最後獲扮人道主義獎。
https://nppa.org/news/al-diaz-given-nppa-humanitarian-award
al_diaz
*Image from NPPA

2 則留言:

  1. 很值得自我反省的文章,當然包括我la.
    謝謝出文(轉載), like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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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你的修養如何, 你的照片也如何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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